關於上海港進口危險品新規解讀

2022.12.15

自2022年12月1日起,上海浦江海關將試點推進進口危險化學品檢驗模式改革,並在三個月內擴展至全部從上海海關所轄口岸進口的危險化學品。試點改革的檢驗模式將檢驗地點由口岸調整為口岸或目的地,並根據危險化學品屬性和危險貨物包裝類型設定檢驗的環節(地點)和比例。

圖源:千圖網編號35334723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要求,遵守海事部門的規定,確保客戶進口危險品貨物的順利作業,海關對列入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最新版)的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實施檢驗。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報關時需在“單一窗口”如實填報檢驗檢疫名稱、貨物屬性、危險貨物信息等,還應上傳《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符合性聲明》、添加抑製劑或穩定劑的情況說明(如有)、中文危險公示標簽(散裝產品除外)、中文安全數據單的樣本。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1. 進口危險化學品境內目的地為上海市以外的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如實申報目的地檢驗檢疫機關,報關後要及時通過“單一窗口”查詢檢查通知,確認檢查海關和查驗地點,避免出現未經海關檢驗擅自銷售或使用的違法行為。

2. 審單驗證由申報地海關實施,將對係統申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進行重點審核,請進口危險化學品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規範申報、提前申報,並積極使用“進口危險品信息備案係統”,加快通關時效。

上海進口危險化學品檢驗模式改革強化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落實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能力建設以及檢查設備設施配備要求,在遏製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方麵進行了有效防範,健全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製機製法製,青島德達誌成化工將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好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實施工作,為您提供更好的服務!

部分摘自 上海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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